我叫陈大同,三十六岁,在城西的建材市场卖瓷砖。每天傍晚五点半关店,骑电动车穿过三条街回家。这条路我走了快十年,熟得像自家客厅的地板砖,哪儿有个坑洼,哪儿的红绿灯会多等三十秒,闭着眼都能数清楚。

那天是周五,天阴得厉害,云层压得低,像块浸透了水的灰抹布。我拐进常走的小巷时,听见前面有人吵吵。巷子窄,两边是老旧的居民楼,墙皮剥落的地方露出红砖,电线像蜘蛛网似的横跨头顶。远远看见三个男人围着一个穿校服的小姑娘,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伸手要抢她的书包,另外两个堵在路口。小姑娘背靠着墙,攥着书包带往后缩,声音发颤:“你们干什么……我要报警了!”

换作十年前的我, probably 已经冲上去了。那时候我在老家当协警,年轻气盛,见不得欺负人的事。有回在夜市看见小偷偷钱包,追着跑了三条街,最后按住小偷时,自己膝盖磕在石阶上,留了道疤。现在这道疤还在,藏在膝盖内侧,穿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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